正文 -- 第四节 街头卖艺
两天的路程很快就到了许家庄,黄天任本以为许家庄只不过是一个有钱有权的人开的一个庄园,像小说中占个地方,培养些手下,撑死也就一千多人罢了,此时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那是整座城啊!而城名就叫许家庄,望着足足有四层楼高的城墙,走过护城河,黄天任忍不住的上前去摸了摸。
许放这两天很是郁闷,陪着这位公子哥,两天下来,就算黄天任不说话,但左看看右看看的,怎么好像个农村的娃儿,见什么就新奇。他现在开始后悔了,要是这公子哥没半点本事,那自己这次真的完了。但现在也没办法,已经上报了,只好硬着头皮撑吧。
许放强撑着笑脸道:“公子,我这就给你安排住处,明天小人会来接您。请跟我来。”黄天任微笑着点点头,看到周围那些打量怪物的眼光,觉得也要入乡随俗,老是穿成这样也不太像样,更何况也几天没洗澡了。于是拍了拍许放的肩膀道:“麻烦帮我找套书生穿的衣服,这样太显眼了。”
许放点头笑道:“公子放心,到了客栈,一切都准备好了。”
“客栈”,黄天任一看这店名,无语了,倒是直接明了,就两个字,走进去后,许放跟那掌柜的说了几句,拿了一个竹牌走到黄天任的面前尴尬道:“公子,这是你的房号,明天小的来接你。”说完就走了。
黄天任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看了看竹牌上的号码,下,柒号。没明白。这时一个小二打份的人走到黄天任面前,直接拿了黄天任的竹牌道:“跟我来。”黄天任倒是没什么,反正自己是来看看的,何必跟这种人计较,微笑道:“请小二哥带路。”
那小二愣了一下,把那嚣张的气势稍微减弱了一点道:“跟我来吧。”转了几个圈后,来到一间房子前面,一进门,黄天任算是明白了,下就是下房,第七号房,里面摆着一张木床,一张旧得有点黑的床被,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那小二出了门,到掌柜那里报道:“许管事,这许放说这人奇装异服,怕是个人物,我看啊,也就许放那人才看得上眼,这几天想出名的人,搞的花样还少啊。”
许管事留着小山羊须,左手摸了摸道:“他只负责带人,只要敢来的,就带来,反正是人越多越好。”说完,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包袱,道:“你给那人带去,这套衣服应该刚好合身。有没有本事,书生一个,明天测试就知道了。”
那小二点点头道:“谁能逃得过你老的神眼啊,我这就给那人拿去。”
黄天任此时已是换了一身米白色长杉,虽然布料有点粗,但自我感觉还不错,来到古代三天了,还没好好看过古代人的生活是怎样的呢,把自己身上的那身衣服放好后,就出门去了,走在大街上,感觉跟现代的差不多,只不过衣服变了,少了灯红酒绿,多了些淳朴风气。
见到旁边有个卖毛笔和白纸的小滩,黄天任知道,这应该不是春秋战国时代,因为春秋时代根本还没有纸呢。但却也不明白,齐王是那个时代,干脆不想了,不是没钱嘛,看电视上那些书生,不经常帮人写写字,画下画的吗?这职业不错,当时还把练毛笔字当成一种修心养性必修课呢。
走到那小滩面前,却是一个小老头,变着腰,那渴望的眼神让黄天任觉得不买他的东西,都有罪过了,但自己身上又没钱,前世是只要没钱,买不起的地方,黄天任是看都不会去看一眼的。只得不好意思道:“我看看罢了。”
那老头却没因为黄天任的话而感到气馁,鼓足了气道:“公子,你看,这可是用真正免毫做的笔啊,公子你再看这只,这只是以兔毫为笔柱,羊毛为笔衣。公子你再看,这手工做得多好……。”
黄天任还真有点被说蒙了,这老头也太能说了吧,毛笔他知道,但还从来不知道有这么多工艺的,分得还真细啊?不得不感叹古人的创造力之强,一只小小的毛笔都能有这么多的讲究。
黄天任拿着一只笔不由感叹道:“难怪古埃及的芦管笔,欧洲的羽毛笔早已退出历史的舞台,而毛笔从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走来,至今兴盛不衰,足见其强大的生命力啊!”而此时旁边却也站了一位年轻的公子,只是那穿着黄天任是比不了的了。
只见那人穿着杏黄罗杉,对领镶黑边饰的长上衣配黄裳,旁边正跟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童,长得眉清目秀。那人道:“这位兄台,在下不才,也只知九洲大地,却从未听过有欧洲,还有羽毛笔是什么,用羽毛做的笔也能书写吗?”
黄天任被问了个哑口无言,也不知怎么回答,只好对着那些人尴尬的笑了一下,而此时旁边那小童不屑道:“公子,别听外面的人乱说,这些穷书生,整天想出名,根本就是乱说一通,没点本事。”
黄天任想反驳,却也知道有口也说不清,干脆笑笑着走开了,那杏黄书生倒是用扇子敲了一下那小童道:“就你多嘴,把本小姐的兴趣都弄没了。”
小童眨了眨双眼,调皮道:“小姐,你现在是公子,不是小姐。现在许家庄这里,书呆子多得是,我再帮你物色一个。”
那杏黄公子点点头,一听不对,怎么叫物色呢,又是用扇子狠狠的敲了一下那小童的头道:“还嘴硬是吧,回去有你好看的。”说完就跟着黄天任的方向走去。小童脖子一缩,吐了吐舌头,忙跟着上去。
黄天任郁闷啊!这钱上那找啊,自己可以撑个十天半月不饿死,但也离死差不多了吧,去偷,去抢,还不至于吧,这要让师傅在天有灵,知道自己活到这份上,会不会跳出来训我一顿。
路上一些摆滩的,江湖卖艺的倒是不少,只是演来演去的就那几个,什么胸口碎大石,卖草药,大力丸的,而围观的人实在少得可怜,怎么觉得还不如远处一乞丐,正拿着酒壶,吃着叫化鸡,就那样躺在路边。活得多自在啊!
一路上各色各样的人都有,黄天任一身功力早就返朴归真,只要自己不动,任谁都看不出来,实在没法了,怎么着今天也要想办法赚点钱啊。无聊的走到一个小滩边上,两个小女孩跟一个年轻妇女,在地上摆着一些布鞋,年轻妇女正拿着针线在那里缝着手里的布鞋,那两个女娃也就才四五岁,拿着布鞋,脸旦晒得红红的,一个手里拿着布鞋,手伸在上面,在那里压着,另一个则是一双大眼睛左看右看。像是防别人偷拿。
黄天任一看觉得有趣,但身上没钱,可不敢再过去了,要是被这两个小女孩叫他买双鞋,自己还真狠不下那心不买。干脆目不斜视的走到小滩的旁边一小块空地,站在那里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深吸一口气,刚想喊话,却没喊得出来,自己可是头一回啊,龙潭虎穴都不怕了,没想到自己想在街头玩点小魔术,赚点小钱,居然要这么大的勇气啊!
黄天任就像刚出来摆地滩的小女人一样,红着脸,心还扑通扑通直跳,最后还是暗骂了自己好几回,又把在电视上看到的台词反复说了几遍,终于鼓起了勇气,走出了人生的第一次。心里暗道:原来这街头卖艺,要求的心理素质这么高啊,难怪现在都有些白领出来摆地滩,还真是锻炼人啊。感慨归感慨,为了钱,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