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李桐 -- 第一章 序幕
看着擂台上不断撕扯的选手,总归有个人是要死的,即使被对方绕掉一命,也要被老板干掉。残酷的法则所培养出来的已经不能说是强者了,只能是行尸走肉,因为当你走上擂台的一瞬间,就会瞬间变的迷茫,继而慢慢失去控制,内心中的一个个神经慢慢软化,只有不断的进攻和防御才能释放对于神经的负荷。所以,你不会在意现代社会的一切束缚,有的只是对于虐杀的快乐享受和对于死亡的抗拒。--序言
说实话,如果不是在擂台上要以死相拼,在现实中大家都是很可爱的。
比如说弗兰克.琴瑟.洛克斯,他总是喜欢在练习的时候用钢管狠狠地“练习”自己的头,很显然,他对于自己的脑袋不太喜欢,但是为什么喜欢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反正挺喜欢自己的脑袋的,即使不喜欢,我也不会拿东西狠狠地敲自己的脑袋,血糊糊的,多疼;对于一些昆虫或者小型的动物异常感兴趣的亚历山大.琴瑟.洛克斯,常常为它们做手术来显示自己的能耐和对于小动物的“关爱”,不过往往他用石头剖开了那些动物的肚子或者四肢以后,那些动物都上了西天了,于是亚历山大为了显示自己的“仁爱”总会把那些东西埋在他的床底下或者后坡。
说起后坡,是在我们的童年,也就是五岁之前唯一和唯一能感兴趣的地方了,那里面常常能翻出来很多人的骨头或者还没有腐烂的尸体,我们总是对于发现这些东西不知疲惫。
但是我们那时不能很长时间的做这种事情,我们要“训练”,说是训练,不如说是解脱,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总想活下去,如果是现在,我宁愿那时候就死,大人们规定,要想活下去,必须每人杀死一个人。既然伙伴们都不愿意死,那就得别人死,于是,我们之间的关系瞬间从伙伴变成了死敌,不能够给对方一丝活的机会,只要手下有一丝丝留情的意思,那么下一刻你就应该身首异处了,但是我们那时候从两岁开始就要杀人了,可能刚开始根本不懂得这有什么关系,不过到了后来我还是明白不过来杀人到底有什么关系,毕竟被“大人”们灌输的思想太简单了,仅仅是杀人与被杀,杀不死人,就要被杀死。
于是我们艰难的用石头慢慢划开刚刚还玩得很愉快的伙伴们的脖子和胸口,掏出心脏割掉头颅,交给大人们检阅,如果有谁没有干掉一个人的话,可能就要被扔到湖里边了。
我们始终不明白,我们到底为什么要令同伴们永远消失,但是我们都很寻常的忽略了这些问题。
但是,当我们到了差不多十五岁开始明白(岁数都是大人们说的,我们开始根本不明白这代表什么)的时候,还是无事于补,因为在那个周围都是铁网的大台子上,还是要杀人,万幸的是,有的对手是同伴,而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认识的人,并且在台子上的时间长了以后,我们认识到,只要把对方打得不能动弹就可以了,不必挖出对方的心脏和扭掉对手的头颅,而且如果是认识的话,只要饶掉对方一命,老板是不会去杀掉输的人的。
我突然想起我们学说话的时候,那位长的很难看的被别人叫做“黄种猪”的“老师”,他说我是和他在这里的唯一的“聪慧”的人种,那些白人和黑人都是“愚蠢”和“无知”的,但是我很不同意,因为他们都是我的好伙伴,我们在一起很快乐,除了我总是能把别人制服以外,没有什么区别。我把我的理论和这位“老师”说了以后,他尽量的说服我,但是我总是把他憋了回去,于是他大怒,要惩罚我,正好那个让我们”训练“的大人看见了,一把把我拽过来,对着那个“老师”大骂了一顿,那个“老师”支支吾吾不敢说话,我想这位“老师”除了嘴皮子比别人利索了一点,一无是处,或许他根本不能称之为老师。
说到这里我要讲一讲我们的教练了,他叫做琴瑟,就是把我从那个“老师”手中“救”出来的人,我们刚刚记事的时候,他就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和要教他“教练”,还要必须无条件忠于老板,老板叫做洛克斯,他手里总是点着烟卷,或者一根大粗棒,到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做雪茄,身上总是很干净,和我们一点也不一样,他的身上永远只有一套黑色衣服,而且还不会脏,身后跟着很多人,老板从来不见我们,但是我很崇拜老板,还总是梦想着成为那样的人,尽管我知道不可能。长大以后,我问该怎么表现忠于老板?教练告诉我现在听教练的话就是忠于老板,于是我总是很听教练的话——至少比其他孩子要听。
所以我一直都比其他孩子要强壮,但并不是表现在体型上,开始的时候我认为只要我长的更高更壮就可以打败比我更矮小的,现在我能打败亚历山大是因为亚历山大只比我健壮了一点点,但是这个结论到了后来就不适用了,因为弗兰克、亚历山大和杰贝兹都比我高义头的情况下我依旧能一个人挑他们三个,还能打个平手,这令我很奇妙。但是教练得一句话就解开了这个谜,教练说,你因为比他们更忠诚于老板,所以你当然比他们强得多。
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这句话很正确,但是到了后来,我就不尽然了,因为出现了一个比我更加强大的人,而他并没有表现出一丝丝对于老板的忠诚,而且就是因为他改变了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