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第三十三章 情有独钟(1)
第三十三章情有独钟(1)
徐飞鸿
陶莹已经出院了,她的伤恢复得比较好,只是那块受伤的肋骨还没有完全康复如初,要是走动快了,还会隐隐有些疼痛。秦卫东认识刀雅的前前后后以及和刀雅一起去市人民医院医治耳朵的事她都已经知道了。就像以往一样,她唯一能做的也仅仅是醋意浓浓莫名其妙地冲秦卫东发一通火而已。
凭心而论,陶莹的确是有些喜欢秦卫东的。女孩子的感情世界是无比丰富多彩的,当一个女子在大脑中对一个男人留下了深刻记忆——尤其是一些美好的回忆——那这个男子无疑已经扣开这个女子的心扉,使她对他产生好感,并隐隐约约会在心中产生一种朦朦胧胧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感情。陶莹就是属于这种情况的,自从十年前秦卫东第一次来过潞江以后,她总是时不时地会想起他,并会莫名其妙地不时产生一种想要见到他的愿望与冲动。不过要说是什么朦胧而超乎寻常的特殊感情,那倒也还不至于,因为秦卫东当时留在她记忆之中的毕竟还只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的形象。
可是当潇洒、英俊、焕发着青春活力和具有都市男孩气质、魅力的成年秦卫东出现在她的眼前时,她生命中的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活了,美好的回忆,美好的感情,美好的愿望……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被唤起了,她能不心动吗?能不对他产生更进一步的好感并在心中暗自喜欢着他吗?可是光喜欢又有什么用呢?她认为男女之间的事是要讲求缘分的。如果说起条件,她与秦卫东当然算得上是门当户对的,虽然她的居住环境是在远离现代都市的潞江坝,但父亲已经为她们家在城里的“四季花园”预购了一套单家独院的漂亮别墅,就等着竣工、装修后交付使用了。到时候她和母亲都搬到城里来生活、居住,她也将在父亲设在城里的办事处上班。而父亲则根据工作需要两地跑,两边都可以落脚。
陶莹认为,虽然她的生活环境不能跟生活在上海大都市的秦卫东相提并论,但是在这个社会里只要有了钱,将来要想去哪个城市生活,那还不是小菜一碟?若论出身,她的父亲陶政杰和秦卫东的父亲秦羽坤都是文革期间下放到潞江的知青,在那个年代里也算得上是知识分子,所以她和秦卫东都可谓是出身在知识分子家庭了。
可是门当户对又有什么用呢?陶莹有些想不通,秦卫东会一踏入潞江坝就鬼使神差地邂逅了刀雅,还错误地将刀雅当作她陶莹而相互搭上腔认识了。接下来她也鬼使神差地出交通事故住院了,而就在她住院疗伤的期间,秦卫东和刀雅又在泼水节再次相遇了,而恰恰又是她的受伤住院,成全了他们两人有更多的时间接触,加深了双方的了解、双方的感情。她本身一开始就感觉出秦卫东对她的“某些”言行无动于衷,对她好像没有所谓的“那种感觉”。而现在,她相对刀雅而言的所有优势——包括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都已经流失殆尽了。
但是陶莹还是有些不甘心,她觉得她完全有理由、有权利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幸福,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不会有错的。